为方便用户合理使用复旦大学电子邮箱(mail.fudan.edu.cn)服务,特规定如下: 1. 本条款适用于所有复旦大学提供的电子邮箱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实名邮箱、学号邮箱; 2. 实名邮箱包括个人实名邮箱和部门实名邮箱,个人实名邮箱的服务对象为复旦大学在编教职工;部门实名邮箱的服务对象为复旦大学各单位;学号邮箱服务对象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3. 每位在编新教工可申请一个免费的新教工邮箱;申请其他类型实名邮箱需一次性缴纳开户费人民币100元,仅接受校经费或一卡通付费;学号邮箱为免费服务,在新生入学后统一开通; 4. 原则上,每位用户仅能申请一个仅供本人使用的个人邮箱账户(个人实名邮箱或学号邮箱); 5. 申请实名邮箱时,申请人需按照办理流程,如实填写申请内容,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邮箱名只能使用小写字母或小写字母与下划线的组合,必须通过信息办审核后方可生效。个人实名邮箱名必须与该申请人姓名的汉语拼音相关;部门邮箱必须与该申请邮箱的用途保持一致; 6. 邮箱账户开通后,请及时修改密码,以免造成网络安全风险; 7. 用户必须遵守校园网相关的管理规定,不准利用发信息功能和信件功能等方式对他人进行骚扰,不准利用校园网络群发垃圾邮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否则信息办有权随时停用帐户; 凡具备以下属性之一的都视为垃圾邮件:1)收件人事先没有提出要求或者同意接收的广告、电子刊物、各种形式的宣传品等宣传性的电子邮件;2)收件人无法拒收的电子邮件;3)隐藏发件人身份、地址、标题等信息的电子邮件;4)含有虚假的信息源、发件人、路由等信息的电子邮件; 8. 学校根据各级主管单位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和完善电子邮件账号注销机制。用户离校后,信息办有权终止邮箱服务;对于一年以上未使用的“僵尸账号”,信息办将冻结或注销其邮箱账号,以防止被他人利用,带来网络安全风险; 9. 学号邮箱发件人名称(即别名)只能对应该学号的姓名和学号,不可以随意将其修改为某组织名称。如:“青委会”、“XXXX服务中心”或“学生XXXX联盟”等; 10. 如需更多帮助,可拨打信息办服务电话021-65643247/65643207咨询; 11. 本规定解释权归复旦大学信息化办公室所有,信息化办公室保留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本条款的权力。 信息化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