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VPN服务条款

  

为方便复旦教职工在校外访问校内信息资源,更好为教学科研服务,复旦大学信息化办公室特提供VPN服务。VPN服务条款如下:  

1.  用户使用本服务即可接入校园网,因此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遵守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及校园网的相关规定,不得通过本服务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

2.  VPN服务仅对复旦大学在职教职工开放。复旦大学在职教职工可直接通过UIS来使用VPN服务。

3.  VPN帐号仅限教职工本人使用。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将帐号转借给他人,从而使他人通过本VPN服务获得校园网内资源访问权限。

4.  本服务是方便校内的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用户不得将其用于商业及其他用途,用户不得利用通过本VPN服务获得的校内资源牟利。

5.  用户访问图书馆资源无需使用本服务,通过图书馆代理即可。

6.  为保障校园网络出口畅通,严禁VPN用户通过VPN服务获取校内音乐、影视等与教学科研无关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在线观看影视剧、在线听音乐,或下载这些资源)。

7.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用户信息办有权停止对违规帐号提供 VPN 服务。

8.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负,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规用户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9.  对于通过本 VPN 服务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信息办保留向学校及公安部门申诉、举报的权利。由于违规行为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规用户负担责任。

10.  本规定解释权归复旦大学信息化办公室所有,信息化办公室保留根据实际情况更改本条款的权利, 信息办有权保留终止该服务的权利。

信息化办公室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