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有线网络临时帐号服务条款

1. 本条款适用于复旦大学有线网络临时帐号的相关服务;

2. 临时帐号供无统一身份认证帐号的各部门工作人员或校外访客使用访问网络资源;

3. 需为上述人员申请临时帐号的部门/院系,须填写《复旦大学有线网络临时帐号申请表》,并通过所在部门/院系的校OA帐号发送OA邮件至信息办应用服务值班(xxbpwd)进行帐号申请,申请部门/院系须保证临时帐号使用人身份的合法有效性;

4. 临时帐号使用人须遵守《复旦大学网络服务使用协议》,且帐号只供其本人使用,不得与他人共用或转借他人;

5. 临时帐号的使用期限最长为3年,到期如需继续使用请另行申请;

6. 信息办保留对违规使用的临时帐号进行停用、注销的权利;

7. 本条款解释权归信息办所有,信息办保留根据实际情况更改本条款的权利。